《叛逆者》品牌代理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叛逆者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宝安西乡黄田岗贝工业区16栋 地址:
电话:0755--33591081 电话:
传真:0755--29702436 传真:
一、 合约事项: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地区内作为叛逆者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3、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在该地区完成月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
4、 合同签订三个月后,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规定销量考核指标的,甲方保留取消其代理合同产品资格的权利。
5、 合同签订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重新协定每月最低销售额。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 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的发布;
3、 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即反馈,应每月不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
4、 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营销。
5、 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三、交货与订货:
1、 由乙方下订单至甲方,在经甲方确认价格及交货时间后,甲方按期交货至乙方指定的地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人民币价格。
四、售后服务:
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三个月包换、半年内免费保修,因客户使用所致问题,收取工本费维修服务。由乙方收集判定为合理的退货及修理品并运至甲方,经甲方确认收到后,处理完善再运至乙方处,返修退换货来回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由发货方支付发货费用。
五、甲方和乙方约定:
1、 乙方需保证绝不在代理区域以外销售甲方之产品,并能严格执行甲方规定之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2、 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之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3、 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4、 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超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5、货款结算是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结算周期,乙方须在每月15号之前付清当月货款。
六、 违约及终止:
1、 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之企业利益及形象、知识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 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之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3 本合同有效为一年,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七 、月度返利:
甲乙双方约定以月度为单位,当乙方对甲方产品的提货金额达到一定条件时,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奖励,具体参考:附件1。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深圳市叛逆者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