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任命
孙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朱鸣忠、傅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爱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来源:华龙网 首席记者 徐焱)
30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任命
孙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朱鸣忠、傅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爱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来源:华龙网 首席记者 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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