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范围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来琼投资,全面提高我省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完善吸引外资政策、进一步加强外资招商工作等内容。
在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方面,《意见》指出,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范围,引导外资投向重点产业领域,促进各类开发区利用外资,扩大其他服务业领域利用外资,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
《意见》指出,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全面推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海南省30条目录落地。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外资投向旅游、医疗、热带高效农业、教育、文化体育、会展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国际知名主题公园等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需求的大型旅游景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支持。鼓励本地会展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国际会展公司联合办展,力争到2020年2-3个国际知名展览在我省落地。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商在我省设立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