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月9日上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御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御寒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好寒潮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和御寒工作;要切实掌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寒潮期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冬衣穿、有冬被盖,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月9日上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御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御寒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好寒潮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和御寒工作;要切实掌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寒潮期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冬衣穿、有冬被盖,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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