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鲁开红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我省中小学校全面开展生命教育”的建议。
一项学术调查显示:我国未成年人中,仅有不到5%的未成年人接受过安全自护方面的教育。学校主要进行的是一些法律常识及校纪校规的教育,家长大多时候也只向孩子叮嘱“听老师话”“不要和同学打架”,至于遇到突发事件时如何提高警惕,关键时刻如何自护、自救和求救,许多孩子几乎一无所知。未成年人中有较强辨别能力的也不到10%。“青少年如何更好地生活,获得身心的全面发展,是当代中外教育要共同关注的问题。”鲁开红代表说。
鲁开红认为,由于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危及人类生存的安全问题也呈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云南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导致地区差异巨大、城乡差别明显。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也使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凸显。现在,网络已通达我省大部分农村,可中小学生因自我保护意识弱,对网络资源无法有效辨别利用,有害网络信息对农村留守青少年也带来新的威胁;交通事故、冬季不当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误食鼠药农药等意外伤害也时有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也屡见不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地震等自然灾害、毒品对青少年的侵蚀等问题也不可忽视。很多悲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对生命安全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差。
2008年起,教育部等国家多部委开始在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应急演练等,但因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学校都能真正实施,在实际演练中还存在少数学生不能完全配合整体指挥的现象。鲁开红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大对校园内部安全治理的力度,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管理力度,减少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在实施德育教育过程中,除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环境、安全及毒品预防教育,还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等措施,可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避免80%的意外伤害。
鲁开红建议,将生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统筹,每周或每两周开设一节生命教育课,实现对环境教育、安全教育、人生观教育、禁毒教育等生命教育的课程整合,使教育趋向完整。同时,可利用网络开展教育。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应指导辖区所有中小学每年开展1至2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设置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灭火器等演练专用设备,尽可能让更多师生体验使用灭火器。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生命教育的师资培训,师范院校要把生命教育列为师范生必修课。各地各校要把中小学生命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通识培训,提高各学科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重点面向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开展生命教育的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班主任的生命教育指导能力。(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