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18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31日
(责编:邢佳、曾璐)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18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31日
0评论2023-12-20
0评论2021-04-2362539
0评论2021-04-1960771
0评论2021-02-2870374
0评论2021-01-1473096
0评论2021-01-0746745
0评论2021-01-0546288
0评论2021-01-05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