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将转任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杜某在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与其任前谈话时,组织部门与他签署了“四张责任清单”。
“要去新单位担任‘一把手’,肩上的责任很重。现在有了这份清单,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对我履行好新岗位的工作职责有很大的帮助。”杜某说。
杜某口中的“四张责任清单”,是上虞区出台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实施办法(试行)》和《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风险防范清单》后出现的新变化。该区规定,对新任或转任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或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在与其进行任前谈话时,就将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选人用人责任等相关责任一并“打包”,明确告知其需要履行的职责要求。
据了解,根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不同特点,上虞区在制订责任清单时进行严格分类,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告知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履行的责任,防止责任内容雷同,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如在经济责任方面,党政机关责任清单6个方面内容25种情形,主要侧重廉洁从政,要求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规定及有关工资薪酬、兼职和职务消费等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所在单位廉政建设。
原标题:上虞干部任前签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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