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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国家文物局通报四川摩崖造像被妆彩重塑真相

2018-08-20 09:06980人民网
原标题:系当地群众自发捐资所为 文物部门制止后未现重塑现象

近期,网上和多家媒体报道了“四川多处摩崖造像被妆彩重塑、人为破坏”的消息,引发多方关注。国家文物局官网通报,四川省文物局派专人前往涉事地点对摩崖石刻类文物开展了全面的实地勘察,经现场调查确认,涉事地区现有石刻造像类遗址13处,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当地群众自发捐资“妆彩重塑”,当时地方文物部门进行了及时制止;2006年至2013年间,这批石刻造像大部分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间地方文物部门切实履行了监管责任,规范民间宗教活动,未发现“妆彩重塑”现象。

事发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据介绍,涉事地区13处石刻造像类遗址为净慧岩摩崖造像、木鱼山摩崖造像、玄妙观摩崖造像、庵堂寺摩崖造像、峰门寺摩崖造像、千佛寨摩崖造像、睏佛寺摩崖造像、半月山摩崖造像、丹山塔、巍峰寺、骑龙坳大佛、金凤山摩崖造像、罗汉洞。经四川省文物局调查,妆彩重塑事件主要发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近年来因加强了维护,未再出现重绘现象。

其中,安岳县玄妙观摩崖造像1993年由当地群众自发捐资对该造像进行妆彩重塑,县文管所及时制止。除老君龛主像被补修妆彩之外,其余文物造像均未妆彩重塑。2006年,该处已聘请专职文保员进行日常维护,并对玄妙观摩崖造像安装监控报警设施,加强日常监护。近年来,玄妙观摩崖造像并未再次发生妆彩重塑事件。

开凿于晚唐五代时期的庵堂寺摩崖造像于1985年由当地群众自发捐资进行妆彩重塑。当时县文管所了解到情况后,及时进行了制止。除观无量寿经变、十六罗汉、三身佛、千手观音等几龛被妆彩重塑外,其余造像均未妆彩重塑。2007年,该处文物保护单位已聘请专职文保员进行日常维护。近年来,庵堂寺摩崖造像未再次发生妆彩重塑事件。

乐至县睏佛寺摩崖造像始建于隋,共有造像33龛1000余尊,2013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当地群众自发捐资修建简易保护用房对造像进行保护,1992年又由当地群众捐资对主造像进行贴金修饰,县文管所联合当地政府及时制止。睏佛寺摩崖造像除主尊造像以外,其余造像未妆彩、重绘、贴金。目前,主尊造像表面金箔逐渐脱落,造像原貌逐步恢复,县文广新局已加强对摩崖造像的保护看护,安装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

近年来未出现造像重绘现象

峰门寺摩崖造像位于资阳市安岳县,开凿于南宋,现存摩崖造像3龛23尊。1988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6月,当地群众自发捐资,在峰门寺修建保护房30余平方米并聘请当地工匠对龛内造像进行重绘。当县文管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时,主尊造像已被重绘,工作人员随即对其余造像重绘进行制止,并对群众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安排当地群众对峰门寺进行看护。2001年,县文管所改制为文管局后,立即落实专职文物管理员对峰门寺等县级以上文保单位进行看护,近年来未出现造像重绘现象。

罗汉洞(东岩摩崖造像) 位于内江市资中县,建于宋代。1982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摩崖造像部分龛内造像头部损毁,被妆彩重绘的该摩崖造像第三龛“拈花微笑佛”保存较完整。1998年,当地群众自筹资金对罗汉洞内“拈花微笑佛”进行妆彩重绘,当时县文管所立即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和文管所赶赴现场,对妆彩进行制止。2007年县文管局落实一名义务看守员进行日常看守。目前该摩崖造像除第三龛“拈花微笑佛”外,其余造像无妆彩重塑现象。

金凤山摩崖造像(俗称水月观音) 开凿于宋代,位于广安市经开区,造像共2龛,1983年被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3月,当地群众自募资金对造像的残缺部位进行了修补,并涂上红、蓝、青三色油漆,同时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擅自新建了部分佛像。广安县文物管理所发现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县人大、文化局、公安局等部门赶赴现场查处,并落实了一名文保员进行日常看护管理。2015年当地信众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自建佛像部分进行重绘,文物保护单位(水月观音等两龛)未重绘。

四川省文物局排查文物点

据悉,四川省文物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主动排查,及时上报。目前省文物局已督促地方各级文物(文化)部门近期对辖区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进行现场排查并调阅档案资料,明确各地区文物妆彩重修及人为破坏情况,整理资料后上报省局备案。二是联合宗教部门,规范宗教活动,避免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产生破坏。三是联合宣传部门,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四是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管理员(义务看守员),加强对文物管理员(义务看守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文物巡查制度,梳理管理漏洞,完善保护措施,提高文物安全防护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成都晚报记者 汪兰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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