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
“我们将严格落实违法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当事人名单列入‘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副巡视员郑平在9月4日举行的天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表示。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天津市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481辆次,分载卸载货物8.9万吨,处罚违法车辆5463辆次,对违法驾驶员记分22872分,处罚金额502.9万元,出动源头执法人员12080人次,巡查源头和末端企业6319户次,执法力度频次明显增强,有效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天津治超成效差距大、管理模式滞后
“从天津的20个固定治超站和各区的流动查纠情况来看,上半年共拦截计重检测货运车辆317.4万辆次,其中超限超载车辆9.6万辆次,超限超载率占总检测量的2.9%。今年4月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天津高速公路数据检测分析,通行的货运车辆达到509.75万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达到44.7万辆次,平均超限率达到8.8%。天津的治超效果同国家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郑平表示。
目前,天津普通公路治超主要依靠超限检测站(点),高速公路采取计重再加价措施和入口流动执法劝返模式,监管模式相对滞后,取证难、扣车难、暴力抗法、强行闯卡等问题频发。此外,天津环城四区、城市道路治超监控设施不足,农村公路治超设施未实现全覆盖,源头治理存在盲区。
利用科技手段 完善联合治超机制
“下一步,天津将健全完善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联合治超机制,坚持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利用科技手段,推动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路面动态监控设施建设,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并会同北京市、河北省相邻市、区(县)组织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郑平表示,天津交通运输部门将货车的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年度审验范围,强化货车、运输企业(户)、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工作,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把超限超载车辆遏制在源头,消除监管盲区。(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