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努力保障所有适龄青少年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在实现“有学上”后,如何确保“留得住”“学得好”,解决好中途失学辍学问题,实现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近日,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有关专家和基层教育工作者代表与省直有关部门一道,围绕“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开展协商建言。
最难啃的“硬骨头”
“经原告方多次对被告进行敦促、动员、批评、教育,被告方始终拒绝履行将其女儿和彩丽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为此,恳请贵院依法审理查明,并判如所请……”
2017年11月24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开庭。案件的原告是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人民政府,被告则是镇里5户拒不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的学生家长。这也是云南省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
经过庭审,原被告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5户家长也认识到“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
案件的成功审理,对辍学问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在很多地区,特别是偏远贫困山区,失学辍学问题依然多发频发。2018年9月的统计数据显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0.24%,其中初中辍学率为0.67%,控辍保学形势依然严峻。
在党的十九大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上,教育部长陈宝生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列为教育领域三个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协商会中,省教科院改革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刘寒雁指出,目前,云南省中小学生失学辍学主要发生在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等特殊的困难地区。她直言:“云南省辍学生主要以学困生、厌学生、打工生和结婚生子生四个类别为主,真正因贫因病所致的少之又少。”
省教育厅厅长周荣认为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评级机制单一让学习困难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学校布点缺乏合理性又造成一部分适龄儿童无法就学。他提出:“很大一部分学校和教师对学习成绩靠后的学生是不待见的,这让他们对学习没有了自信心。”
在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沧山看来,云南山高路远,学校布点需要适度,太分散不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太集中又容易导致中小学生流失。
“家庭教育观念落后,加剧了失学辍学现象。”民盟云南省委教育委员会委员徐萍认为,由于家长的原因而加大了失学学生的甄别难度和辍学劝返难度,家庭教育是教育环节的短板,成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之一。
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
现如今,控辍保学由最初的“进得来”“留得住”逐渐向“学得好”“升得了”方向延伸,这四个着力点之间的关联度也越来越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化解控辍保学深层次原因、解决好一些隐性问题,需要从“普法教育、完善机制、齐抓共管、精准施策”入手。
对于兰坪县“官告民”的辍学案件,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表示,尽管案件有很好的警示作用,但由于没有相关连带处罚,有可能出现监护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尴尬被动局面。
“只有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同向发力,制度与法治相衔接,才能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控辍保学体系,切实有效地保障控辍保学平稳实施。”陈维镖提出,只有法律提供足够的得不偿失成本制度支持,才是依法推进控辍保学的关键。
“要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樊琪建议,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
对于依法杜绝童工等不良现象,刘寒雁建议:“要明确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提起诉讼、剥夺监护权等强制执行程序的责任和权利;明确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依法打击违法企业(机构)的责任和权利。”
徐萍建议要补齐家庭教育短板,重塑健康家庭环境,搭建基本覆盖城乡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设立“家庭教育月”,组织“新父母大讲堂”“教育始于家庭”等活动,加大对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教育服务力度。
曲靖市政协副主席李才永认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只能“疏”不能“堵”,融合教育是最好的办法。他建议,适当调整普高与中职的比例,解决大部分学生想上普高而又上不了的问题,对通不过学业考试的学生,强化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就业率,增强中职学校的吸收力。
“让适龄孩子‘一个都不掉队’,当然还不能落下残疾孩子。”云南长水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绍维建议,要构建残疾儿童多元化入学保障(机制),根据对残疾儿童评估情况进行入学安置,统筹、协调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记者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