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大湾区范围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2017年大湾区经济总量约10万亿元。
战略定位
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空间布局
极点带动。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
轴带支撑。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优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建设重要节点城市。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发展特色城镇。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科创方面
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
向港澳有序开放国家在广东建设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支持粤港澳有关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
基础设施
支持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和澳门机场改扩建,实施广州、深圳等机场改扩建,开展广州新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
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推动珠三角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大湾区热点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全覆盖。
推动降低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并积极开展取消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的可行性研究。
产业方面
以珠海、佛山为龙头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支持香港在优势领域探索“再工业化”。
金融方面
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
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教育方面
鼓励港澳青年到内地学校就读,对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就读的学生,实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交通、旅游门票等优惠政策。
鼓励粤港澳三地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并提供寄宿服务。
研究探索三地幼儿园缔结“姊妹园”。
研究开放港澳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到广东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
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人才方面
支持大湾区建立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
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
旅游方面
探索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体功能的无居民海岛整岛开发方式。
建设贯通潮州到湛江并连接港澳的滨海景观公路,推动形成连通港澳的滨海旅游发展轴线,建设一批滨海特色风情小镇。
探索开通澳门与邻近城市、岛屿的旅游路线,探索开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
出行方面
研究为符合条件的珠三角九市人员赴港澳开展商务、科研、专业服务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安排。
研究制定港澳与内地车辆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促进交通物流发展。
进一步完善澳门单牌机动车便利进出横琴的政策措施,研究扩大澳门单牌机动车在内地行驶范围;研究制定香港单牌机动车进入内地行驶的政策措施;完善粤港、粤澳两地牌机动车管理政策措施,允许两地牌机动车通过多个口岸出入境。
规划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指导,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大湾区建设中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