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25日在北京说,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四方面问题和困难。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张军在回答询问时,谈到了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第一,工作开展不平衡。这个不平衡既有地域上的不平衡,一个省市区内的不同地方办案不平衡,也有办案的类型不平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占了绝大多数,行政公益诉讼就要少一些。
第二,“4+1”“等”外的公益诉讼,社会人民群众呼声很高。“但是我们的经验不足,我们审慎、积极地去做,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我们的能力、制度建设也还有差距。”张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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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关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司法解释完善具体的程序、在工作进行当中发现的一些程序性、实体性、处理性的问题暴露出来,我们的制度还跟不上。“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先有实践,再有规范,实践中发现的这些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第四,我们自己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不少危害社会公益的案件,带有区域性、流域性,我们现在司法管辖体系、制度不能适应。我们考虑,能不能以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跨区域司法管辖制度为主的机构。“我们在尝试,也在努力争取。”
张军表示,总体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我们检察机关自己,我们的队伍建设,整体对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政治上认识、业务能力素质上的提升、职业道德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
他同时介绍了下一步的三方面工作重点。一是坚定不移抓办案,把地域上、案件类型上的不平衡,尽快通过有力的措施得到解决。
二是坚定不移抓规范。办案要规范,不能因为有压力就去弄虚作假。司法解释、证明标准、鉴定工作要规范,靠我们制度建设跟上去。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要规范。
“现在和政府部门开展的这些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都是实践中一些创新做法,但是怎么样有规范、持续,特别是到基层能落实,需要我们进一步和中央有关部委去建设这样一个规范的制度。”张军说。
三是坚定不移强素质。这次汇报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了解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相关制度建设肯定会进一步得到重视,促进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