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13名农民工集中兑付被拖欠工资24.73万元。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精神把涉农民工工资审判执行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快速实现,让农民工不再“忧薪”。2020年1月3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诉前成功为16名农民工兑现工资26.6万元。此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包晓勇副院长、立案庭闫欣庭长、执行局郭俊立副局长,吉林省总工会法工部部长张海波、调研员潘文彪及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两名诉前调解律师共同就本案第二批1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再次开展联合调解并达成和解。2020年1月16日,朝阳法院为13名农民工集中兑付被拖欠工资24.73万元。至此,本案29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共51.33万元,已经全部给付到位。
“非常感谢朝阳法院的院领导和法官们,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帮我们要回了工资。我们在外辛辛苦苦务工一年,这下孩子的学费、家里的生活费有了着落,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回家过个好年了!”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说出了心里话。此案的农民工来自吉林、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多地,2019年3月起,他们在长春市某小区提供室内装饰装修劳务,因提供劳务的时间长短不同,被拖欠的工资多的三四万元,少的几千元。朝阳法院仅利用两周的时间,在诉前将案件调解成功并兑付了全部工资。朝阳法院以利民的方式化解了他们的讨薪难题,朝阳法官用高效的行动温暖了他们的返乡之路,让他们能够拿到薪酬欢欢喜喜回到家乡过大年!(辛江 李欣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