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伟泽 邓煜洲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提供了基本遵循,也是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保障。按照北京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2021年4月3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通报了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其中,参保人员违规案例6起:
袁某持举报人丢失社保卡就诊,骗取医保基金,医保部门追回袁某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参保人仲某短时期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超量开取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并给他人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违规案件联席会追回参保人仲某个人违规费用;
参保人孟某某将本人社保卡出借给他人就诊骗取医保基金,医保部门决定对孟某某停卡三年,并追回违规费用;
何某某、李某某持他人社保卡就诊开药,骗取医保基金,经法院审理,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退赔医疗保险基金损失;
参保人仉某某用本人和他人的社保卡开取药品,再将药品转卖获利,骗取医保基金,医保部门决定对仉某某停卡三年,并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退赔医疗保险基金损失;
参保人夏某隐瞒其母亲已故事实,使用其母亲的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以“代开药”为由开取大量药品,且拒不退赔,医保部门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经法院审理,夏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退回全部违法所得。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案例3起:
北京某一级综合医院,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医保部门给予该院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某三级康复医院不仅违反医政管理规定,被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而且违反医保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医保部门给予该院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某中医医院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异地参保人员费用,申报与实际不符,实际在院病人与登记住院病人数量不符,留存过期诊断试剂等问题,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医保部门解除与该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
公司虚构劳动关系骗保案例1起:涉案公司通过虚构与被代缴人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服务,非法套取医保基金,实际负责人于某某等2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倒卖医保药品案例2起: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有偿将自己的社保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使用,董某某使用高某某社保卡在医院开取药品再进行倒卖,牟取非法利益,骗取医保基金,董某某、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查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犯罪嫌疑人韩某、范某某低价收购药品,后对外进行销售,赚取差价牟利,犯罪嫌疑人韩某、范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查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将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规范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基金合理使用,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防止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成为“唐僧肉”。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欺诈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全面强化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进一步推动首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如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奖励电话010-89152512,医保部门将根据《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予以奖励。
原标题:严查“救命钱”成“唐僧肉” 北京市通报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陈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