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肥城市实验小学一男教师被指上班期间频繁电话骚扰学生的母亲,并多次在工作时间约该家长开房。1月9日肥城市实验小学桃花源校区石姓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已经下发对当事教师闫某处分决定,对该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取消其当年度师德优秀资格处分,扣除相应考核成绩和绩效工资。(1月10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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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个平凡却又伟大的职业,被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加减乘除,计算不尽其所作出的奉献;米克斤亩,丈量不完其所付出的心血;诗词歌赋,歌颂不了其毕生的成绩!教师,是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其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扮演着传道授业者、知心者、管理者、协调者、研究者、学生血腥的促进者的多重角色。教师劳动具有示范性,即教师的言行举止都会成为学生仿效的对象,教师的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可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因此,为人师表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给学生起良好的模范作用。
其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教育理论素质与教育能力素质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曾提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项要求。
然而肥城市实验小学桃花源校区一年级三班班主任闫某却在上班时间多次给其学生家长打骚扰电话,并多次邀约开房。据调查显示,闫某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7月期间,存在工作日多次因事、因病请假到不同宾馆开房情况,次数较多,对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了影响。如此不分轻重缓急,如此“色瘾不浅”的教师,师德何存?
事后,闫某虽然已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此次事件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唯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端”方可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合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