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2日电 (李姝徵)上海首起因使用三星Note7手机爆炸而诉至法院的案件22日在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开庭。这起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当庭和解,三星公司返还购机款,并按购机款三倍予以赔偿。
三星Note7手机上市后,姚某很喜欢这款手机,但之后电视新闻、社交媒体上爆出国外一些Note7手机爆炸的事件,让有购机意向的他一度很纠结。2016年9月2日,三星中国发布公告称,国行版的三星Note7手机所用的电池和国际市场上的三星手机的电池不同,由另一家电池厂商生产,不会爆炸,所以无需召回。
如此姚某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同年9月7日通过京东商城平台下单,从上海圆迈贸易公司处购买了一部Note7手机,并支付了5988元(人民币,下同)。9月8日,姚某收到了手机。
根据起诉书,9月18日21时许,姚某拿着手机坐在家中床上玩游戏,手机突然震动,随后手机屏幕发出“吱吱”的声音,并冒出白色烟雾,情急之中姚某将手机扔在床上。手机遂起火自燃,还散发出阵阵恶臭。由此原告家的凉席、床单、席梦思床垫等均被烧出手机形状的洞。
据法院方面表示,事发后,姚某和三星方面进行沟通,三星工作人员上门要求带走手机检测被姚某和妻子拒绝,姚某希望检测时须有第三方在场,三星方面随即离开并表示将回去研究。
同年9月20日,韩国媒体发表文章称,三星收回两部手机,通过调查发现了在电池外部故意加热的痕迹,怀疑是消费者为骗取赔偿金的恶性行为,正在讨论对主张虚伪爆炸的2名中国消费者进行刑事起诉等法律应对。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但手机当时还在原告手上,三星竟然说两个手机都检测过了。”姚某的律师李武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姚某对三星发布不实消息感到气愤,因此选择法律手段维权。
2016年10月11日,姚某因使用的三星Note7手机爆炸,向金山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发货的上海圆迈贸易公司和手机制造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同日,三星宣布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Note7手机,共计190984台。
原告姚某诉称,三星中国的公告使他相信国行版Note7手机的安全性是有可靠保障的,这才决定下单购买;而上海圆迈贸易公司明知该手机存在安全隐患依然上架销售。因此,两名被告对包括姚某在内的消费者均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原告姚某造成经济损失。
庭审当日,原告代理人要求被告返还购买手机款人民币5988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按购机款金额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964元。并承担因爆燃引起的损失2000元,以及该案的诉讼费用4000元。
被告代理人在庭审现场对原告诉请、起诉事实表示无异议,并向原告、以及消费者表示歉意。经过休庭调解,原告姚某当庭撤诉,被告三星公司赔偿姚某人民币共计29952元。
针对本次诉讼,被告三星公司代理人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消费者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争取在未来为消费者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和产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