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冷空气影响,湖北气温剧降。雨雪天气已造成湖北省十堰、宜昌、襄阳等10市64.66万人受灾,因灾倒塌房屋349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1090间,直接经济损失10.69亿元。湖北省民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大力保障困难群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全力以赴应对冰冻天气
针对近期低温雨雪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和抗灾救灾工作,湖北各级民政部门迅速研究部署,安排低温雨雪天气过程防灾减灾救灾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当前灾情,湖北省减灾委办公室于1月6日17时紧急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进一步做好雨雪冷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民政厅已派出4个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灾害救助工作。
在保障群众生活方面,湖北省民政厅已向各地调拨了12万件床御寒衣被,财政厅下拨了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资金3.527亿元,1月7日又紧急向受灾的10市调拨了6万件床御寒衣被,支持各地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并督促各地抓紧将冬春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到户。
为了让民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湖北省民政部门及时启用“冬暖工程”。省级财政共安排1.204亿元,资助各地开展了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建设,全省1204所农村福利院共设置集中取暖房14.5万平方米,安装柜式空调4836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对象冬季采暖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为了及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在极寒天气时段,增加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救助机构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救助。自去年11月17日以来,湖北全省共救助1.56万人次。另外,按照省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系会议的要求,督促达到启动条件的地方,及时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补贴。
民生保障 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6.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7.7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4万人。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55元/人月、4646元/人年,较上年分别增长17%、24%;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8750元∕人年、8377元∕人年,较上年增长18%、15%;医疗救助全面取消救助病种限制和住院救助起付线,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模式,资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覆盖率达到100%。
湖北省民政部门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都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湖北民政部门还着力做好贫困人口“应救尽救”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推进“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加大对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拓展到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所有困难家庭和个人;明确细化困难情形,按实际遭遇困难人数、城市低保标准的倍数审批临时救助金,切实提高救助水平;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艾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