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6MW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YC17334091(ZBI)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6MW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已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宇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靖宇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6MW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三、项目编号:YC17334091(ZBI)
四、项目地点:靖宇县各乡镇
五、项目内容:光伏电站的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维等内容。
六、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89MW,总投资约5230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线路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组件厂家需出具为本项目提供A级组件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 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12.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
⑤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⑥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存留。
⑦为本项目提供A级组件承诺。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3000元,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