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安男童遇害案二审开庭,嫌疑人仍坚称患精神疾病)
新京报讯 今日(10月9日)上午,浙江瑞安男童遇害案,由浙江省高院在温州二审开庭,法院审理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受害人叶星(化名)的父亲叶万焕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时,林建厦方面仍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辩诉,一审判决书中可看到,法院认定林建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现场图。温州中院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9月21日16时许,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9岁学生叶星被同学的父亲林建厦带出教室,几分钟后,林建厦在学校厕所中将叶星杀害。2019年3月1日,温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建厦死刑。林建厦当庭表示上诉。
叶万焕说,今日庭审时,林建厦方面仍以自己有精神疾病为由辩诉,认为死刑立即执行量刑过重。一审判决书中显示,两份法医精神鉴定意见书以及法医精神病学书证意见书一致认为林建厦在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认定其在作案时,具有完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除了精神疾病以外,他(林建厦方)没有再提出新的证据了,”叶万焕说,他在等待二审的公正裁决。事发后,叶星的遗体在殡仪馆停了半年,叶万焕也一直陪在旁边,这是他认真思考后的决定, 4月6日,叶星入土为安,直到今天,叶万焕仍在休养身体,没有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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