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垃圾处理场缘何成了“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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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然而今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督察发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极不规范,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已沦为“污染源”。在被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批评”后,当地已列出整改时间表。
渗滤液处理站3年来有一半以上时间停运、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53.2倍、垃圾处理场区内渗滤液“肆意横流”……近日,云南景洪市垃圾处理场因环境问题突出,被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批评”。
资料显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4年5月建成使用,设计填埋总库容450万立方米、日填埋量298吨,配套建有日处理能力130立方米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实际日填埋量约650吨,现已填埋垃圾420万立方米。该处理场由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行。
在业内人士人看来,治污设施沦为“污染源”的背后,是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以及当地政府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
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53.2倍
督导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理场污染治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部分垃圾渗滤液直排,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4月22日,督察组发布的典型案例视频画面显示,杂草丛中伸出一根管道,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源源不断通过地下水导流渠外排,黄褐色的渗滤液流入雨水沟,而沟内垃圾随处可见。此外,渗滤液流经的区域无任何防渗措施,渗滤液表面漂浮有白色泡沫。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渗滤液直接排入澜沧江支流莱阳河,与河流交汇流向下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渗滤液长期排放,导流渠底部已形成黑色的底泥。而在填埋区,垃圾无序堆放,且未及时规范覆土,与周围的青山形成鲜明对比,填埋区顶部有渗滤液溢出。
据统计,该处理场渗滤液每日产生量约150立方米,而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20立方米/日,多余部分只能回喷至垃圾场。
今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检查发现,该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COD(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时间停运
督察组现场调阅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台账发现,2018年以来,该处理场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3年分别停运231天、172天、160天。
此外,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自2019年12月安装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3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问题并立案查处。然而,面对环境部门的处罚,该处理场却依然我行我素,不予整改。
2018年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报表显示,7月至10月,渗滤液处理站长时间闲置,一直未使用硫酸;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日志显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线监控设施长期闲置,数据空白。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该处理场才委托设备方对设备进行调试。
当地列出整改时间表
督查组指出,景洪市政府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推动不力。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向景洪市政府进行书面汇报,但景洪市政府重视不够,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决,任由垃圾处理场各类环境问题持续存在。针对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处置严重、已接近满库容的现状,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就计划启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仍处在前期场地平整阶段。
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郑艺4月19日实地调研督导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工作时表示,实事求是做好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工作,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管理工作,加大环境质量监测,做好绿化、美化和公路破损修复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健全完善渗滤液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严格监测渗滤液水位,做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确保渗滤液得到规范合理处置,避免垃圾渗滤液二次污染。
目前,景洪市已分别在各单元填埋作业区竖立“建筑垃圾填埋区、绿化垃圾填埋区、生活垃圾填埋区”等提示牌,有效加强了填埋区现场管理,并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填埋区作业标准对填埋区进行覆土,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同时,景洪市已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并架设长达350米的污水收集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渗滤液调节池,已整改完成。加高填埋作业区四周水泥挡护墙高度,避免当渗滤液产生量较多时渗流到截洪沟中造成新污染,已开工建设,将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景洪市在垃圾场调节池下方新建一座3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将于8月31日前建成,从而杜绝渗滤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在渗滤液调节池上方加盖顶棚,用于拦截雨水,形成雨污分流,将于6月30日前建成。在垃圾填埋区非作业面覆膜,实现雨污分流,将于8月31日前建成。已签订合同增购一套日处理渗滤液250立方米的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新增设备将于5月10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到位、投入生产。
同时,景洪市已动工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2022年6月投入使用。
据悉,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云南景洪垃圾处理场成“污染源” 当地列出整改时间表
赵黎浩
赵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