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见义勇为宣传月昨启动,新修订条例拟增免责条款
江苏小伙见义勇为加20分落户北京
本报讯(记者 任珊)第二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昨天正式启动。记者从北京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本市已有1人因见义勇为获得积分落户加20分的奖励,并获得落户资格。本市正在酝酿在新修订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和追责条款。
是不是做好事就算见义勇为?如何评价、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青之介绍,去年年底,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摸底调查,10万人参与,其中一项反馈意见就是对见义勇为的了解不够,建议加大宣传。为此,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访谈、微知识、微案例等形式扩大对见义勇为相关法规的宣传。
据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其中去年认定32人。本市持续开展了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6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67个,其中47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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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医疗、就业、教育等多项优待。“已经有1位来自江苏盐城的小伙获得20分的加分,并成功获得落户资格。”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表示,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本市对京籍、非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统一奖励标准。“今后将明确事发地认定、户籍地保障的原则,对京籍、非京籍人员的认定、奖励上一视同仁,也就是说,只要在北京范围内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都会大力表彰。表彰后,非京籍人员的相关档案我们也会帮忙转到外地,方便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后续保障。”柴珠峰表示。
柴珠峰还透露,本市今年将启动见义勇为相关立法调研,提出修法建议。“2000年本市出台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随着社会发展,相关认定标准、申报时限认定渠道、主责部门等细节需要进行修订。”柴珠峰表示,最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本市正在酝酿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同时增加追责条款,对虚假申报和认定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追责,既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让“见利勇为”的投机分子得逞。